巴音郭楞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巴音郭楞大学

[切换城市]
巴音郭楞站> 巴音郭楞教育> 巴音郭楞大学>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BaYin GuoLe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简称:“巴音职院” 所在地:巴音郭楞 院校代码:13094 类型:综合类

区属普通专科
  •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9
一、学院全称: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3094(国标)     三、校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办学性质:公  办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七、学       制:三  年八、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疆内高职招生代码:普通类:2468,单列类、双语类、民语言类:6468)。九、组织机构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务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十、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1. 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2.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进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由学院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做退档处理。(1)普通类、单列类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文史类:文科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英语;三校生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2)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3.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4.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升高职”考试。5. 学院招收“直升专”高职的优秀中专毕业生。6.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要求,学院继续组织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7.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8. 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术科成绩按照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考成绩合格为标准。9.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女身高162cm以上,男身高172cm以上,矫正视力0.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健康无疾病,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10.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11.我院高职录取时对单科成绩不做要求。12.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13.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4.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15.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16.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17.双语类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国语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民语言类考生入校后,按要求直接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18.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十一、收费标准:学    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住宿费: 600-1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十二、毕业、就业及升学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2.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学校,具体事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十三、奖、助学及优惠政策:参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及学院管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相应奖、助学金资助。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十五、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十六、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悟路36号(乘9路、50路公交车即到)招生咨询联系方式:0996—2206111(非预科)19999191287  19999191285  19999191289   189099600770996—2209111(预  科)19999191282  18196292299  18699659232    15276167990学院网站:http://www.xjbyxy.cn  传真:0996—2258688 邮编:841002   QQ:1150260077 详情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25
一、学院全称: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3094(国标)     三、校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办学性质:公  办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七、学    制:三  年八、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疆内高职招生代码:5026)。九、组织机构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务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十、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1. 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2.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3. 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相关要求执行。4.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三校生”考试。5. 学院招收“五年制”高职的初中毕业生。6. 学院招收“直升专”高职的优秀中专毕业生。7.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8.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为文理兼收。9. 我院高职录取时对单科成绩不做要求。10.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1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1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3.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14.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5.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16.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十一、收费标准:学  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住宿费: 8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十二、毕业、就业及升学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2.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学校,具体事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十三、奖、助学及优惠政策:1. 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的奖学金。2.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3. 高校国家助学金:4000元/学年—2000元/学年。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元/学年—5000元/学年。5. 民语言学生预科一年,预科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免收学费、住宿费。6. 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其争取生源地贷款。十四、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十五、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十六、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50路公交车即到)招生咨询联系方式:0996—2206111(汉)  18999001815   18999001817   18909960077                  0996—2209111(民)  18699659201   18997618887   18196292299传真:0996—2258688    邮编:841000招生录取信息公示网:http://www.byxyzsba.com  学院网站:http://www.xjbyxy.cn     QQ:1150260077 详情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4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一、学院全称: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3094(国标)     三、校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办学性质:公  办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七、学    制:三  年八、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2018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疆内高职招生代码:5026)。九、组织机构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务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十、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1. 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2.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3. 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相关要求执行。4.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三校生”考试。5. 学院招收“五年制”高职的初中毕业生。6. 学院招收“直升专”高职的优秀中专毕业生。7.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8.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为文理兼收。9. 我院高职录取时对单科成绩不做要求。10.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1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1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3.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14.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5.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16.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十一、收费标准:学  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住宿费: 8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十二、毕业、就业及升学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2.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学校,具体事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十三、奖、助学及优惠政策:参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及学院管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相应奖、助学金资助。十四、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十五、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十六、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50路公交车即到)招生咨询联系方式:0996—2206111(汉)  19999191285   19999191287    189099600770996—2209111(民)  19999191282   18997618887   18196292299传真:0996—2258688    邮编:841000招生录取信息公示网:http://www.zsba.xjbyxy.cn  学院网站:http://www.xjbyxy.cn   QQ:1150260077 详情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6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一、学院全称: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3094(国标)     三、校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办学性质:公  办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七、学    制:三  年八、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普通类(原汉语言)疆内招生代号:2468;专门用于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包含单列类、双语类、民语言类)疆内招生代号:6468。九、组织机构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务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十、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1. 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2.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进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由学院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术科成绩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体成绩合格为标准。3. 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4.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考试。5. 学院招收“五年制”高职的初中毕业生。6. 学院招收“直升专”高职的优秀中专毕业生。7.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8.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为文理兼收。9. 我院高职录取时对单科成绩不做要求。10.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1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1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3.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14.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5.双语类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国语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16.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十一、收费标准:学  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住宿费: 800-1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十二、毕业、就业及升学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2.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学校,具体事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十三、奖、助学及优惠政策:参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及学院管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相应奖、助学金资助。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十五、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十六、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50路公交车即到)招生咨询联系方式:0996—2206111(非预科)  19999191285   19999191287   18909960077                  0996—2209111(预  科)  19999191282   18196292299   15276235333传真:0996—2258688    邮编:841000 学院网站:http://www.xjbyxy.cn   QQ:1150260077 详情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0招生章程2010-05-10
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学院全称: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二、校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办学性质: 公办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六、2010年普通高职(大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冶金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果树)、食品加工技术、音乐表演、电脑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汉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现代纺织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煤化工生产技术共22个高职专业。疆内外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考部门公布数字为准。七、招生范围:面向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内蒙、河南、江苏、青海、云南、贵州、安徽、重庆12个省区,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八、招生对象:1、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2、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2010年三校(中专、技工、职业高中)高职考试的考生。?九、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1、严格按各省、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3、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后续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可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专业。5、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7、我院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收。8、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办理入校注册手续。9、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10、各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比例。十、收费标准: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住宿费: 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600元/年、800元/年。十一、就业及升学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证书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学生毕业两年内仍可向学院申请安排就业。2、应届优秀高职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可推荐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本科院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在我院设立的各函授院校成人本科,继续深造。十二、奖学、助学及优惠措施:1、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2、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年。3、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助其争取生源地贷款。4、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十三、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29路公交车即到)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96—6768588 ?6768521 ?6768688 2807333 ?2807222 传真:0996—6768521 邮编:841002学院招生网:http://www.xjbyxyzs.cn 学院网址:http: //www.xjbyxy.cn? 电子信箱:xjbyxyzb@sohu.com?详情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2-05-08
一、学院全称: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二、校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办学性质: 公办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六、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2012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七、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1、严格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3各招收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4、我院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收;5、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式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7、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8、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办理入校注册手续。八、学制及收费标准:学制:三年。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住宿费: 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600元/年、8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九、毕业、就业及升学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证书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由自治区人社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2、学院部分专业优秀毕业生可通过相关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两年,以取得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和本科院校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号)执行。十、奖、助措施: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的奖学金。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学年。3、高校国家助学金:2000元/学年—4000元/学年。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3000元/学年—1000元/学年。5、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其争取生源地贷款。十一、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二、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29路公交车即到)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96—6768588 6768521 6768688 18935757333 18997618887传真:0996—6768521 邮编:841002学院网址:http: //www.xjbyxy.cn QQ:896578168、1375008168详情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5-05
一、学院全称: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3094(国标) 三、校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办学性质:公 办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七、学 制:三 年八、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学院疆内高职招生代码:5026)。九、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1. 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3. 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4.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三校生”考试。5. 学院招收“五年制”高职的初中毕业生。6. 学院招收“直升专”高职的优秀中专毕业生。7.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8.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为文理兼收。9. 我院高职录取时对单科成绩不做要求。10.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11.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1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13.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院将按规定予以处理。14.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15.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等办理入校注册手续。 16.我院调整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十、收费标准:学 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200—3500元/年。住宿费: 8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十、毕业、就业及升学1.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证书及经技能鉴定颁发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2. 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具体事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十一、奖、助学及优惠政策:1. 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的奖学金。2.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3. 高校国家助学金:4000元/学年—2000元/学年。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元/学年—5000元/学年。5. 民语言学生预科一年,预科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免收学费、住宿费。6. 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其争取生源地贷款。十二、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三、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29路公交车即到)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96—6768588 6769298 6768228 18935757333 18699627911 传真:0996—6768521 邮编:841002学院网址:http: //www.xjbyxy.cn QQ:896578168、1375008168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 电话:
    %u0030%u0039%u0039%u0036-%u0036%u0037%u0036%u0038%u0035%u0038%u0038/%u0032%u0038%u0030%u0037%u0033%u0033%u0033/%u0032%u0038%u0030%u0037%u0032%u0032%u0032/%u0032%u0038%u0031%u0036%u0039%u0038%u0036/%u0036%u0037%u0036%u0038%u0036%u0038%u0038
  • 邮编:
    841002
相关推荐
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延庆分校招生简章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